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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船舶见习监管与培训管理升级

2024-08-02 17:32:16

2023年7月24日,一起关于船舶见习管理不规范的事件引起了长江海事局的注意。芜湖某公司的“**富华”号因同时安排超过规定数量的见习大副遭到调查,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的明文规定。经广东海事局在阳江实地登船检查,发现该公司未透明报告3名见习大副的解职时间,存在信息报送不实的问题。作为处罚,长江海事局依法暂停了该公司的船上见习活动。

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航运公司在船员培训管理上的漏洞,也反映了监管机构对船员培训质量控制的严格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各公司在开展船员见习前,必须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完整的见习信息。若发现信息报送不实、培训记录造假等违规行为,涉事公司将面临最高两年的培训和见习禁令。

有效的见习开封业务及培训过程监控是提升船员技能和保障航海安全的关键。为此,海事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 学员需在船上培训师指导下完成培训,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持续记录,以便随时查验。

  • 船上培训师应结合航行任务制定并执行培训计划,确保学员得到实际指导和评估。

  • 公司培训师要拟定培训计划,监督执行情况,并出具正式鉴定意见。

  • 公司需完善培训制度,确保培训计划得到有效实施,并进行定期监督。

在培训前后的准备和总结方面,公司和培训师应选择合适的培训船只,制定和实施详细的培训计划,并及时报送见习信息。见习期间,学员需如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师则要公正评估学员表现。培训完成后,船长和公司培训师分别签署鉴定意见,并向海事机构报告培训结果。

公司的职责还包括指定专门部门和培训师负责船上培训、制定管理制度、跟踪管理培训实施、提供鉴定意见,并每年报告上一年的培训情况。

2023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进一步优化了船上培训管理工作,强调了培训质量的重要性,调整了见习人员的数量限制,并明确了见习时间要求。这些举措旨在提升船员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高质量的船上见习经验。

通过此次事件的深入分析和反思,海运业界应更加认识到规范船上见习和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这不仅关乎船员个人的技能提升,也是提高海上安全和航运效率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严格的规定执行和不断的监管优化,才能培养出能够胜任未来海上挑战的专业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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